芬兰中央政府中的公车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车,即总统、总理和部长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车辆。一类是政府部门内的公务车,这种车辆为数不多,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政府部门司长以上官员,他们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向单位要车。
为了保证政府的正常有效运转,2006年12月芬兰国家议会专门通过了一项法律,授权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安排总理和部长的专车。目前所有的19名内阁成员,包括总理和18位部长,都配有专车和专职司机,费用纳入政府预算。部长可以使用专车上下班,也可以使用专车出差或办私事,所有消耗不必纳税,这是政府授予这些身居要位官员的特权。
芬兰政府部门除了部长专车外,一般还设有司长以上公务员的公务车,供国务秘书(相当于常务副部长)、办公厅主任(相当于副部长)、副国务秘书(职务介于副部长和司长之间)、司长、处长等官员使用。这些官员均没有专车,外出办公事或者出差可以向其所在部委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派公务车。如果同时办公事或者出差的还有其他人,可共同乘一车。如他们作为总理和部长的随行人员也可以搭乘他们的专车。这些人不能享受乘公务车上下班的待遇,一旦乘坐必须照章纳税,否则税务部门可以追究其逃税的责任。类似这样的职务犯罪在芬兰这样的国家里也是存在的。一旦接到举报,税务和司法部门就会介入,通过这类案件的审理和媒体的曝光,对于预防公务员假公济私的职务犯罪起到了警示作用。
芬兰国务院行政司司长奥尼·玛尔娅·维拉瓦拉是芬兰国务院最大的“车倌”,也是负责为总理和部长配车事务的最高执行人,国务院和部委的车辆统统归她管。她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目前国务院有20辆公务车,其他所有部门的车辆加起来才40辆,即整个芬兰政府部门共有公务车60辆,这对中央政府的8万国家公务员来说,显得比例悬殊。
在解决公务用车问题上,芬兰有其独特的办法。首先,提倡使用公交车。政府提倡环保出行,鼓励公务员乘坐公交车,这样既解决了环保问题,又节约了政府和个人的开支,因为上班开私车的存车费很昂贵。政府为每一名公务员免费提供一张乘车年票,可以乘坐汽车、电车、地铁、近郊火车等所有公交车辆。由于公交车具有安全、舒适和准时的特点,大家都非常喜欢乘坐公交车。过去在赫尔辛基市中心要找到一个停车位很难,但由于大家都喜欢乘坐公交车和停车费用提高,现在泊车基本上可以随时找到车位。
第二,允许公务员乘出租车办公事。芬兰的做法非常简单,只要是公事,无论距离长短,领导批准后就可以叫出租车,乘车人拿出租车司机签署的发票就可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第三,允许公务员使用私车办公事。维拉瓦拉司长说,在公务车紧张的情况下,公务员也可以开自家车办公事,事后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行政部门报告,并领取补贴。
这位司长说,一般公务员在附近地区出差都可以对交通工具做出选择,如火车、公交车、自家车、公务车和出租车。政府提倡乘火车和公交车。使用出租车和自家车者出差时间超过10小时或者距离工作单位超过15公里,乘车人还可以拿到政府给予的出差补助,而使用公务车就没有出差补助。诸如此类的规定大大减少了公务员对公务车的依赖,也使芬兰将公务车的数量限制在最低水平。